土地整理是指在一定区域内,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土地整理专项规划,对田、水、路、 林、村等实行综合整治,调整土地关系,改善土地利用结构和生产生活条件,增加可利用土 地面积和有效耕地面积,提高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的活动。 土地整理一般可分为两大类,即农地整理与市地整理。根据我国国情,现阶段土地整理的重点在农村地区。
自然资源部土地整治中心的前身是国家土地管理局土地整理中心,1997年8月经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和原国家土地管理局批准,1998年1月组建成立。机构改革后,由原“国家土地管理局土地整理中心”更名为:“国土资源部土地整理中心”。2012年3月,更名为“国土资源部土地整治中心”。链接到自然资源部国土整治中心。
2017年1月《全国土地整治规划(2016-2020)》提出,以土地整治为平台,推动美丽乡村和新型城镇化建设发展,切实发挥土地整治的综合效益。至此,土地整治也进一步向土地综合整治迈进。
《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 》提出全国耕地保有量到2010年和2020年分别保持在12120万公顷(18.18亿亩)和12033.33万公顷(18.05亿亩)。规划期内,确保10400万公顷(15.6亿亩)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、质量有提高。
根据《全国土地整治规划(2016~2020年)》,“十三五”时期全国共同确保建成4亿亩、力争建成6亿亩高标准农田,其中通过土地整治建成2.3~3.1亿亩,经整治的基本农田质量平均提高1个等级,国家粮食安全基础更加巩固。
“十三五”全国土地整治规划控制指标
| 指标 | 2020年 |
|---|---|
| 高标准农田建设规模 | 4~6亿亩 |
| 经整治的耕地质量提高程度 | 1个等级 |
| 补充耕地总量 | 2000万亩 |
| 农用地整理补充耕地 | 900万亩 |
| 土地复垦补充耕地 | 360万亩 |
| 宜耕未利用地开发补充耕地 | 510万亩 |
| 农村建设用地整理补充耕地 | 230万亩 |
| 农村建设用地整理规模 | 600万亩 |
| 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规模 | 600万亩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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湖北省土地整治项目规划设计规范db42t_681-2011_.pdf
木又, , 簸箕箩筐